李在珂律師

受理案子例     執業 22年     接受谘詢回複11830

  • 籍貫
  • 受理案件
  • 谘詢回複
    11830
  • 執業年限
     22
  • 擅長領域
     刑事辯護 重特大民商事訴訟(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、職務犯罪案件) 知識產權 房地產 股份製改造 合資企業組建 證券期貨 融資租賃 國際貿易
李在珂律師,畢業於著名學府西南政法大學,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副科長、科長、辦公室主任等職,一九九四年改行做專職刑事辯護律師至今。 李在珂"博學多才",敢於"申張正義",善於把過去從公、檢、法機關積累的辦案經驗和方法與律師辯護有機地結合起來,融會貫通,擅長無罪辯護或罪輕辯護,辯護觀點精辟,訴訟思路嚴謹,通過對刑事案件犯罪現場、痕跡物證、法醫鑒定結論等進行高水平地鑒別研究,從中找出無罪或罪輕的辯護證據。先後辦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響的重特大要案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,贏得了較高的聲譽。在2013年轟動全國的著名歌唱家李雙江與夢鴿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輪奸案中,李在珂律師成功的為其中的魏氏兄弟進行罪輕辯護,在不區分主從犯的情形下,魏某某(兄)僅判有期徒刑4年,魏某某(弟)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當庭釋放,而同案的李某某則被判有期徒刑10年。

 
媒體關注與報道
東莞掃黃行動
2014年2月17日,上午10--11時,李在珂律師接受鳳凰衛視的采訪就東莞掃黃行動及輿情發表了看法。李在珂律師認為,賣淫嫖娼屬社會醜惡現象,是被我國的法律、法規所禁止的,也是與我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不符的。思想解放不等於不講法律、不講道德、不講底線。不少人在媒體上討論我國可否學外國開設“紅燈區”,李在珂律師認為沒有討論的餘地。
接受《三聯生活周刊》采訪
2013年9月接受《三聯生活周刊》采訪,在“李某某的罪與非罪”一文中發表關於李某某案的諸多精辟的觀點,李在珂律師告訴周刊記者:“一開始在公安和檢察院階段,我認為做無罪辯護是最有利的。從當時的情況看,確實存在著酒吧和被害人敲詐勒索的嫌疑,如果快速的調查取證,或許有可能查明真偽。第一次和夢鴿老師見麵,我就提出來這個設想。”他從刑偵的思路來看這個案子:“強奸罪的關鍵定義是有沒有違背婦女的意願。在我們的司法實踐中,尤其是在北京我接手過的強奸案中,基本上——哪怕一開始同意發生性關係,後來因為意見不合或者其他原因吵架了,出去打110,最後也被抓了、判了,很難說清楚。但本案確實有很好的條件。”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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